作为讲述小人物的商业电影,需要表现他们身处的困境,但却无法完全揭露生活的残酷之处,并必须在最后让小人物获得“幸福”。这样的矛盾,让他的电影想“接地气”,但又有与“接地气”难以共融的过渡的理想色彩,而这两者之间,则是深深的裂痕。按签订联合摄制合同时间顺序,南昌市小平小道陈列馆、江西洪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南昌日报社、飞啦影视文化(上海)有限公司、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、佛山文化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、北京衡源路德影视文化传媒中心(普通合伙)、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成为出品单位、联合出品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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